1、管辖西安区范围内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且双方当事人依据地均在辽源市的民事、商事案件;
3、诉讼标的额3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辽源市的民事、商事案件;
4、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商事案件。
5、集中管辖辽源地区范围内的家事纠纷案件:
(1)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包括离婚纠纷、婚姻无效纠纷、婚姻撤销纠纷、监护权纠纷、探视权纠纷、子女抚养费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等案件;
(2)抚养纠纷、扶养纠纷及赡养纠纷案件;
(3)亲子关系案件,包括确认亲子关系、否认亲子关系案件;
(4)收养关系纠纷案件;
(5)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等案件;
(6)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4-21 08: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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