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智能办案辅助中心成立于2018年。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是建设智慧法院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主线,也是辅助法官智能办案的重要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对此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的要求,我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为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全面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奠定基础,专门组建智能办案辅助中心。
智能办案辅助中心的任务是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以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通过对纸质卷宗等诉讼材料进行文档化、数据化和结构化处理,制作生成电子卷宗,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审判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高效化,为法官、诉讼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智能服务,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精准管理。
目前,我院智能办案辅助中心共有9人,专门派驻1人在立案庭,派驻1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负责立案阶段的卷宗扫描。中心分为扫描编目和审核装订两组,扫描编目组负责卷宗扫描、人工编目、编制材料名称、一键生成电子卷宗,方便法官在审判全程随时进行网上电子阅卷,辅助庭审、合议、编写法律文书;审核装订组负责审核校验、印制页码、组建卷宗、装订归档等工作,确保电子卷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一致性,既大大减轻业务部门的工作负担,同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工作。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智能办案辅助中心主要工作职能: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阅卷目录规范》《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本院案件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和编目归目工作,确保扫描图像文件清晰、编目归目准确、挂接及时、安全保密;
2.负责审理中案件的纸质诉讼材料的保管和借阅工作;
3.案件结案后,负责电子卷宗核查和纸质诉讼材料组卷、质检、装订、移送归档和电子卷宗一键转为电子档案工作;
4.负责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应用中中间柜、扫描枪等智能辅助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5.监督指导业务部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努力实现电子卷宗与电子档案同质同一;
6.其他相关工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4 15: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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